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澄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44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2日至2025年03月28日),公示期满后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设置地点及主要抓拍违法行为(详见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违法行为抓拍类型明细表》)
三、安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道路交互与通行标志、标线通行。
乱停乱放行为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市形象下降,影响了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的提升。
随意停车、占道停车会占用目前有限的道路面积,因而会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效率,使道路交互与通行运行的速度下降,损害了广大交通参与者合法的通行权。
机动车随意停放,导致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机动车驾驶人的突然停车常常使其他交通参与者无法及时反应,而导致追尾事故、相互碰撞事故的发生,影响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该路段道路不畅通,且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地点经常是靠近学校、单位,或饭店集中的地方,由于占用车辆通行道路,容易堵塞道路。